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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响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新号角 《实施意见》解读
——解读赣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记者陈济才 谢松伶 实习生袁炎 张艺典
我市加强文化休闲娱乐场所建设,推动文化休闲娱乐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催生出新的休闲娱乐业态。图为位于章江南大道的赣州娱乐城。记者何敏 摄
近年来,根据党中央的统一部署,各地都在紧锣密鼓地研究落实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我市也吹响了改革与发展的号角。8月2日,我市召开了全市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工作会议,会议对新起点上我市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工作作了全面部署。
7月21日,赣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正式下发(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是市委、市政府针对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出台的规范性指导文件,既贯穿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江西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决定》精神,又结合赣州实际,提出了具体的改革与发展要求。
发展目标:建设文化强市
到2012年,建立结构优化、布局科学、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文化产业体系,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构成更趋合理,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年均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同期经济增长速度。
到2015年,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文化产业发展主要指标和综合实力居中部地区设区市前列,红色、客家、宋城、脐橙、生态等主导文化产业和印刷出版、演艺娱乐、创意动漫等重点文化产业规模初现,一批文化企业实现年经营收入1亿元以上,1个至2个文化企业实现年经营收入10亿元以上。
到2020年,建成以特色文化品牌产品生产为核心、知名文化企业为龙头、大型文化产业基地为骨干,现代与传统融合、区域布局合理、内外源经济均衡发展、产业组织体系科学健全、技术领先、资源集约利用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形成2个以上超百亿元文化产业集群,5个以上文化企业集团上市,实现全市文化产业经营收入超500亿元的奋斗目标,基本建成文化强市。
文化体制改革:探索一条符合赣州实际、具有赣州特色的文化体制改革之路
核心提示:
《意见》提出:大力推进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大力推进新闻媒体和电影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不断增强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的供给能力,积极培育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不断改善文化领域宏观管理。
解读:
在完成市属院团重组合并的基础上,深入推进内部改革,探索实行“一院两制”。在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的前提下,文艺院团继续保留事业性质,实行企业化、市场化运作。组建具有地域特色的演艺集团公司,抓好文化产品的营销,努力形成与市场接轨的运行模式。建设一批新型文化行业组织和市场中介机构,为文艺演出院团提供专业化、社会化服务。
赣南报业集团实行新闻采编和经营两分开,剥离经营性资产组建赣南报业传媒有限公司并逐步实行转企改制。推动党报党刊所属的非时政类报刊率先转制。完善赣州城区电影院规划建设,组建流动电影放映公司和放映院线公司,开发农村电影市场。推进全市公办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科技馆、群众艺术馆、美术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三项制度改革,推行全员聘用制和岗位责任制。全市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实行事业体制。建立和完善鼓励企业、个人捐赠、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政策,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资源向农村倾斜,大力实施广播“村村响”、电视“村村通”、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逐步推动公共美术馆、科技馆、图书馆的免费开放,推动各种文化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进一步加大财政对宣传文化事业的投入,制定支持和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办法,形成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确保政府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逐步增加。理顺文化市场管理体制,打破条块分割和市场封锁,营造优良的文化产业发展环境和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着力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强化政府在宏观调控、政策引导、依法行政、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管理职能,实现以办文化为主向管文化为主转变,由主要管理直属单位向社会管理转变。
文化产业发展:将文化产业培育为我市战略性、支柱性、低碳型产业
核心提示:
《意见》提出:扶持重点文化产业发展,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鼓励非公有资本投资文化产业,精心打造经营文化品牌,建立文化产业发展投融资机制。
解读:
在重点文化产业的发展上实现新突破,着重发展八大文化产业:报刊传媒业、影视制作业、印刷出版业、演艺娱乐业、广告会展业、文化旅游业、创意动漫业、艺术培训业。以赣南报业集团为龙头,支持传媒做强主业、广告等核心层,做大网络、论坛等延伸层,做优电子商务等外向层,鼓励跨地区、跨媒体联合,跨行业多元化发展。以中国赣州网、时空赣州网为中心,引进现代新型信息技术,大力推进网站升级改造。打造一批影视精品,提升电影和电视剧的生产能力和生产水平,不断增加和提高广播影视制作、发行、播映、后产品开发的数量和质量。加快推动国有控股院线建设,着力发展跨区域院线、数字院线、农村院线。
建设好赣州印刷产业基地和印刷物流园(或印刷交易市场),重点发展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和印刷配套企业,延伸印刷产业链,提升印刷业科技含量和技术等级,推动印刷业向多色、高速、数码化和个性化印刷、集约化经营、集团化方向发展。着力扶持公办重点院团发展,鼓励兴办民营院团,培育壮大演艺业主体。培育一批拥有自主品牌、技术先进、主业突出、特色明显、核心竞争力强的广告企业。开发具有浓郁赣南文化气息的旅游商品、纪念品及互动性、体验性强的旅游新产品,延伸旅游产业链条,力争将文化旅游业培育成为我市文化产业的龙头产业。
鼓励驻市高校开设创意动漫相关专业,着力培养我市创意产业人才,支持外来投资者、科研院所、本市新闻媒体和江西理工大学、赣南师范学院等高等院校,通过改建赣南纺织厂等企业闲置旧厂房或新建的方式,创办创意动漫产业基地。发展声乐、器乐、舞蹈、美术、书法等艺术培训服务项目。以少儿学艺、青年就业、健美健身为重点,加快艺术人才和艺术受众的培养。
集中力量、集中资源,策划包装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科技含量高、发展潜力大、辐射带动广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力争形成10亿元以上的投资规模,并大力延伸产业链。积极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特别是高新文化产业领域。鼓励和扶持有一定规模和核心竞争力的文化企业组建集团公司。建立赣州对外文化交流项目库,支持文化企业参加国内外大型展会和文化活动。扶持发展一批对外文化中介机构,鼓励室内文化企业与国内外知名文化中介机构或经纪人开展合作,帮助我市文化企业“走出去”,不断开拓国际国内文化市场。
改进政府对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的投资机制,设立国有或国有绝对控股的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作为文化领域的战略投资者,对重点领域的文化企业进行股权投资。设立赣州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0万元,以后逐年增加,支持具有向导性、示范性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建设以及建立文化企业公共技术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等。鼓励以文化品牌、创作成果、科技成果参与企业投资经营。